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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档案局(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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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档案局(馆)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依法对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集中统一保管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重要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有效服务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湖北省档案局(馆)内设办公室、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法规标准处、科技处、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处、档案资料保管处、人事教育处、行政保卫处等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另设软件中心、《湖北档案》编辑部。现有在职人员122人。湖北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为局属事业单位。湖北省档案馆是“国家一级档案馆”,湖北省“爱国主义教育省级示范基地”。湖北省档案局(馆)被授予1999年——2000年“省级文明单位”和湖北省“行业依法治理十佳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始终坚持把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经济建设中心、为全省工作大局、为领导决策和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和根本目的,无论是在平反冤假错案、编史修志、科学研究、工作查考等方面,还是在各个时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档案工作的有效服务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湖北省档案局(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的有力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档案事业发展为主题,以档案工作服务全省经济建设和中心工作为主线,以观念创新、工作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档和科教兴档两大发展战略为支撑,不断加强档案工作基础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管理比较科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并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档案事业体系。 截止2001年底,全省有各级各类档案馆148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106个),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其中省档案馆1.31万平方米),馆藏全部档案资料1234.34万卷(件、盘、张、册)(其中省档案馆馆藏42万多卷(册)),开放档案168.57万卷,累计接待利用者242万人次,提供档案资料930万卷(件、册),全省现有专职档案干部3597人。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了以《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为核心的地方档案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了档案学大学、大专、中专和继续教育体系,经济、科技、农业和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全面发展。全省有82个综合档案馆达到省三级以上目标管理水平,其中省一级31家。有2.2万个行政村实行了村级建档。有19家企业达到国家一级、195家企业达到国家二级、633家企业达到省级目标管理水平。有8000余家机关档案室达到省二级以上档案目标管理水平,其中省特级50家。有15家科技事业单位达到国家一级、157家达到国家二级、1122家达到省级档案目标管理水平。特别是近几年,全省档案部门立足创新,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省工作大局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服务工作,如全省开展的档案工作“优质服务年”活动、“告别20世纪珍贵档案资料”征集活动、“档案科技年”活动,省档案局(馆)举办的“湖北在我心中——湖北解放50周年”档案史料展、“湖北省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展览”及全省各地举办的庆祝建国50周年和建党80周年展览等等,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近几年全省开发档案信息直接或间接创造的经济效益达10亿元以上,减少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在全省各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广泛赞誉,得到了国家档案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档案作为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性信息资源之一,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湖北省档案局(馆)局(馆)长鲁中才(027)87233856(办),湖北省档案局(馆)副局(馆)长陈文樵(027)87233861(办)、刘宏兰(027)87233345(办)。局(馆)办公室电话:(027)87233853、87822441传真电话:(027)87313628 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洪山路87号 邮编:43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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